政府出版物的标目问题
林明
摘要(Abstract):
<正> 在西文文献编目工作中,政府出版物的标目有时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其原因之一是国内编目人员不大了解国外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设置情况;原因之二是《英美编目条例 (第二版)》(AACR2)和《西文文献著录条例》都把政府出版物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团体出版物,并设立了专门规则,但这些专则并不集中在一起,而是分散在有关机关团体出版物标目规则的各个方面,其条文冗长繁琐,不便记忆和查找。尽管如此,但只要把握住政府出版物标目的基本特点,就能渡过难关。下文试图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一、概念“政府”一词意指“行使管辖权的团体(行政的、立法的、司法的)的总称;若一个团体以‘政府’一词或其他语言对应词,或相似含义的术语而为人所知,又是一个特定管辖权的行使单位,则该团体被视为一个政府机构”。例如,国家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省、州、市、县等),国际间政府组织(联合国、欧洲议会)都属于上述政府定义的范畴,而由政府所设立、支配和管理的机构和组织均为政府机构,如国会、政府部门、法院、武装部队及政府下属的各种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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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林明